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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科技处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11-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处领导分工

处长 负责全面工作

1.负责科技处全面工作;

2.负责科技处日常工作;

3.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工作;

4.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5.分管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6.分管期刊社学报编辑部的工作;

7.分管科技预算工作;

8.分管目标管理工作;

9.分管大学生创业园工作;

10.分管科技开发公司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 分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和成果管理工作

1.分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2.分管成果管理工作;

3.分管科技统计和信息工作;

4.协管目标管理工作;

5.协管期刊社学报编辑部的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 分管平台建设工作和学术交流工作

1.分管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2.分管学术交流工作;

3.分管技术转移和产学研合作的相关工作;

4.协管校学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5.协管学科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 分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工作

1.分管创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分管创业园交流平台建设;

3.负责园区内部管理。

二、科室设置

(一)综合管理及学术交流管理科

1.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2.负责科学技术处通知发布、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工作;

4.负责学校科研管理费的预算及实施;

5.负责学校学术交流与学术活动管理;

6.负责组织筹备科学技术处各类会议;

7.负责科研考核与统计汇总工作;

8.负责科学技术处主页的更新维护;

9.负责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0.负责处内办公经费、物品的管理;

11.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1.起草学校科研项目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争取与管理;

3.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与管理;

4.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登记与外协审核;

5.负责科研项目的数据库建设;

6.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拔付;

7.负责各类科研合同的基础档案管理;

8.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9.负责提供签订各类科研合同所需的学校资质(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订合同法人委托书等);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平台建设管理科

1.起草学校科研平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起草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起草学校科技产业、专利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负责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申报及管理;

5.负责组织校级重点实验室(中心)、研究所的评估、审批、管理;

6.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

7.负责大学科技园的建设;

8.负责技术转移和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工作;

9.负责科技产业、专利的统计工作;

10.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果管理科

1.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及审核;

2.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的审查与组织;

3.负责国家及省市科技奖的申报;

4.负责科技活动中知识产权的登记、评估、管理与纠纷处理;

5.负责科技成果的宣传报道;

6.负责科研成果的奖金计算及成果奖评选的组织;

7.负责科研年报的撰写、编印及上报;

8.负责学校各类专利的申请及管理;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科建设管理科

1.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的起草

2.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工作

4.组织申报、评审学校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

5.督促检查学科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

6.负责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的申报

7.组织硕士点的建设及推进联办硕士点的工作

8.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