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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高质量服务教育强省建设,经省教育厅办公室研究,定于2024年6月5日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与教育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200项左右,一般课题550项左右,专项课题14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专项课题按立项计划的1.5倍确立申报数,由资助(承办)单位协调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把关、统筹推荐,纳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盘”,实行统一申报、统一评审、统一公示、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鉴定。

三、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追回相应经费。课题管理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各有关单位要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5月修订)》的有关要求,根据《2024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2024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等综合因素,认真组织申报。

科技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