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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十四五学科建设和科技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按照“需求引领、错位发展、突出重点、彰显优势”方针,保证科研项目选题能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2022年学校科研基金将以选题征集、发布指南、招标申报的方式开展。现将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对社会发展趋向进行科学研判的基础上,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聚焦基础科学问题,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及专业发展战略布署,找准学校转型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结合点开展科学研究。

二、选题征集方向

1.国家基金预研项目

选题应坚持以国家基金发展规划与重点扶持领域为主攻方向,立足国家需要,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选题,为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奠定基础。

2.重点项目

选题应重点围绕湖北省十四五“51020”现代产业集群布局,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的新动态、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进行。

3.一般项目

选题应要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鲜明的问题意识,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需要,避免理论堆砌,不切实际。

三、选题原则

1.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助创新。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鼓励组建科研团队,依托科研平台开展项目研究。

为进一步激活教师科研创新活力,学校将创新科研组织管理形式,鼓励和支持一批科研团队依托各类研究所、研究院、研发中心、培训中心、重点实验室及研究基地等校内外科研创新平台申报项目。

3.突出重点、坚持与学科专业、产业相结合,做“有用”科研。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广泛发动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办法,召开选题论证会,讨论确定上报选题,做到量精质优。

2.申报人填写《选题推荐表》(附件1)交至所在单位;各学院(部)对所征集的材料讨论后汇总,填写推荐选题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版(附件1、2)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A204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荣强

联系电话:0724-2355861

电子邮箱:272044432@qq.com



附件:

1.选题推荐表.doc

2.选题汇总表.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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