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科技规〔2017〕1号)规定,接荆门市科技局通知,现将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验收时间
2021年10月
二、验收范围
适用于2017年-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到期项目,包括结题验收项目和现场验收项目(重大项目)。
三、验收依据
重大、重点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其他项目以申报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成果产出、经费管理使用及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按照项目类别按地域、分批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荐(主管)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
(二)项目推荐(主管)单位对2017-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梳理,做好项目验收服务工作。
(三)项目承担单位向项目推荐(主管)单位提交申请结题验收材料,项目推荐(主管)单位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在《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或验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材料连同汇总表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四)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材料胶印成册一式三份,主要内容应包含:
1.诚信承诺书;
2.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或验收申请表(2021版)(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3.立项批文;
4.荆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项目申报书);
5.科技报告(含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实验数据和研究结果等);
6.项目研发工作总结(主要含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计划完成任务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成果产出、效益,经费使用情况等);
7.绩效自评(XX年XX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8.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适用重大、重点项目);
9.佐证材料(专利证书、论文、检验检测报告、相关实验数据、相关合同、项目专账、财务单据等)。
科技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