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已经发布(见附件或登陆http://www.nsfc.gov.cn查询)。为做好项目申报、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我校2018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部署,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安排如下:
1.学校验收阶段(12月20日上午下班前)。相关学院(部)将本单位通过验收的申报书(数量应不低于申报任务指标数)交科技处A201办公室(一式五份)。科技处组织形式审查、申报答辩,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2.精心打磨阶段(12月21日-1月14日)。科技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部分申报书予以一对一指导修改。
3.完成申报阶段(1月15日-2月15日)。申报人根据《2018年国家自科基金申报指南》,最后修改申报材料定稿,进行网报。
4.送交材料阶段(3月1日-3月10日)。申报人将在线打印的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送交科技处A201办公室,科技处将审核盖章后送交基金委。
二、各单位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标如下,各单位应将此指标落实到人。
三、项目申请(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注册(开户)
已注册(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完善其个人信息(基本信息、研究领域、个人简介等)后,可以直接在线填写申请书;未注册(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须将“姓名、有效邮箱、职称、学院”4个信息一并提交过科技处(kjcxmgl@163.com或42114340@qq.com)开户——申请人收到邮件通知并“链接”后,须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其个人信息,此为项目评审人评分依据之一。
2.为了避免重复申报提高申报质量,请申请人进行必要的“项目检索”或“项目查询”,进而比照、凝练本次申报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同时提前聘请较高水平的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
3.限项规定(详见《指南》)。
四、联系电话: 0724-2356536 联系人:杨敏
附件1: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通告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