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2013-2017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1.检查范围:我校2013—2017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明细见附件2)。
2.检查内容: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结题鉴定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检查重点与方法
1.检查重点:课题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鉴定,课题变更以及逾期未完成课题等情况。
2.检查方法:各课题根据课题开展或结项的具体情况形成检查报告电子版;(报告后需附相关成果或结题材料电子版,报告以word版本制作)报告正文按照检查内容与检查重要的要求撰写(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课题承担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检查内容与检查重点的相关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推进课题研究工作,提高研究成果质量,促进成果转化。
2.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研的未提交检查报告的作出撤项或终止课题的处理,对其中的重点课题追回已拨经费;已结项的作出限制申报处理。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课题承担人员(含调离人员或退休人员)。
3.检查报告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请于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至科技处A201办公室或发邮件至42114340@qq.com,注明XX学院教科检查报告。
联系电话:0724-2356536;联系人:杨敏、孙静娴
科技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