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和工作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经省民宗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将2019年8个民族宗教研究项目(见附件1)委托给省内有承接能力和研究资质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实施。为做好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理论探索与对策研究,为加快实现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小康、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第1-5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民族宗教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优势;第6-8项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以及与所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研究专长。课题申请人必须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担负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实质性研究任务。
2.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北省民宗委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1个课题。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下班前。申请人将填好的《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科技处A201办公室,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114340@qq.com,逾期恕不受理。
四、课题立项
省民宗委将综合课题申报情况分专题组织相关申报人进行磋商,最后确定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委托结果将在湖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一经达成,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即可获得50%的课题研究启动经费,余下研究经费将按照《湖北省民宗委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和委托协议书的规定进行拨付。
联系人:杨敏、孙静娴;联系电话:2356536。
附件:1. 湖北省民宗委2019年度研究项目委托任务书2. 湖北省民宗委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
科技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