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6-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4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由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层次规模

学校现有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国际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193人,其中研究生2642人,普通本科生18825人,普通专科生675人,留学生51人。国际学院学生1107人。

学科专业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和教育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62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湖北省品牌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和工程硕士4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学位有10个授权领域;2016年动态调整增加了法律、会计2个专业学位类别;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59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228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42人,副高级职称41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5.1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87.91%和40.17%。在职教师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10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58人,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4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43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28人。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科研队伍,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现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44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2013~2015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4.3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均已投入使用,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学校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00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从2017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条件时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修业年限为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其中,会计硕士为50000元/3年/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半脱产,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收费标准为1万/年/人(其中工商管理硕士2万/年/人,会计硕士为70000元/3年/人)。学费标准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4.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省内考生于11月9日-13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省外考生现场确认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武汉工程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4.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复 试:2017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wit.edu.cn/

五、中法合作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简介

合作院校:法国梅斯国立工程师学院,专业名称: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该项目学制3年,学生在国内完成各培养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颁发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硕士文凭;若学生申请赴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工程师文凭。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收费标准:国内期间各项收费按照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另一次性收取法语强化培训费人民币15,000元/1000学时。国外大学学习期间除缴纳注册费约300欧元/年外免收学费。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我校现有招生专业(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均可招生,2017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该项招生计划为12人。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相关事宜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代码:10490

网址:http://yjs.wit.edu.cn/

联系电话:027-87940025

2017年考研咨询QQ群:250883570

招生咨询微信平台:搜索wit_yjs

办公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西北区1号楼304室

 

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奖助类型

奖助额度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

国家6000元/生.年+学校2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15000元/年,不设比例;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25%;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40%;三等奖学金:6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20%;四等3000元/年,占参评人数的10%。

社会奖学金

各学院设立有校友奖学金

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根据课时或课题完成情况支付;助管:400元/月;辅导员:200元/班.月。

导师生活补贴

理工科:不低于1500元/年,其他学科:不低于1000元/年。

科研成果奖励

SSCI、SCI、EI等检索论文:500元/篇;发明专利:1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200元/项,计算机软件登记:200元/项;科技竞赛获奖:省级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项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国家级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项分别奖励币10000元、6000元、4000元、3000元、1000元。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

500元/生.年

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注:以上奖助可兼得,亦可与学院奖励兼得。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联系方式

(注:所列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招生)

学院代码及名称

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联系人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194851

宋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330564249@qq.com

202机电工程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576087826@qq.com

303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194698

杨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983115571@qq.com

404电气信息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157

贺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657307029@qq.com

5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077

卢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172965067@qq.com

606化工与制药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195671

周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745792806@qq.com

707理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089

周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601770961@qq.com

808管理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014

周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工商管理MBA)

电话:027-87992119

胡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会计)

电话:027-87992014

许老师

909法商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027

周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94527225@qq.com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201

王老师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外语学院

专业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026

程老师

邮箱:2371549169@qq.com

114艺术设计学院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105

许老师

专业型招生简章

邮箱:64806345@qq.com

115体育部

学术型招生简章

电话:027-87992160

李老师

邮箱:5534813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