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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关于2019年度国家级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艺术与教科))立项率,学校将启动国家级项目培育工作,逐步建立荆楚理工学院国家级项目中长期培育体系。目前重点推动三年期(2019-2021)项目培育工作,现就2019年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国家级项目培育工作的实施,逐步建立与学校学科建设和平台建设相适应的项目培育体系,提升科研人员参与国家级项目研究的能力水平,确定国家级项目申报重点辅导跟踪对象,按三年培育周期(2019-2021)创建滚动项目库,培育优质项目,争取三年内国家级培育项目达到25-30项左右,有3-5项立项。

 

二、遴选数量与经费资助

 

1.2019年入库项目原则上立项6-8项。

 

2.学校对入库项目初步按5-8万元进行资助。项目入库后,项目组根据项目三年期研究情况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科技处组织评审后确定最终资助额度。项目组应在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明确年度预算经费使用额度,科技处根据年度预算额度下拨当年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国家级培育项目的入库遴选以国家自科基金十三五规划学科布局和优先领域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为基本导向,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指南要求,根据各学院(部)学科建设与平台研究方向,确立研究主题,鼓励与其他高校合作开展研究。

 

自然科学类项目应关注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等因素;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应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等。项目体量应大小适中,目标集中明确,确保课题任务紧密关联形成有机整体,避免拼凑组团和执行中的碎片化。

 

2.培育项目应按照国家基金项目要求遴选负责人,并合理确定研究团队。其中,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和拟建的博士教授工作室,应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组建能长期进行合作研究的科研团队,积极申报培育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入库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优先支持上一年度未立项但在国家基金评审中评定等级较好的项目入库;二是各学院组织推荐优质项目。两种方式均须聘请两名国家基金项目评委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提交学术委员会确定入库项目。

 

2.各申报单位于9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交至科技处A2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42114340@qq.com(或携带U盘拷贝)。

 

四、考核管理

 

项目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三年,以期满考核为主,每一年度项目组需向科技处提交当年研究成果。在考核周期内,达到相应科研要求,通过项目验收结项。具体考核要求为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

 

(2)自然科学类项目需在SCI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3篇以上,排名第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2项,获批发明专利2-3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3篇,调研报告得到市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2-3篇,出版专著1-2部,排名第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2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

 

 

附件:1.自然科学类申报书;2.社会科学类申报书

 

 

科技处

 

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