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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荆楚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现将启动2019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原则上为三年内与学校签订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且有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的高层次人才。已有此类启动基金项目者需在项目结题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用于为争取高级别项目作前期调研和预研的,以新项目申报,申请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本单位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议后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2)后报科技处审批。(原则上已申报2019年国家级培育项目并获批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此项目)

此类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1.立意新颖,学术意义较大,有明显创新点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符合2019年校级科研项目指南单位与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3.具有明确的国家、省部基金项目的指向,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打基础;依托相应的平台申报。

4. 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218.199.48.7:8080/business/login.jsp,点击我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用于创建科研工作条件的,申请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创建科研工作条件)》(附件3),说明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办公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和采购清单,并附所属院部的该研究室建设方案。所属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至科技处A203王涛老师。

3用于弥补已有科研项目经费不足的,以本人主持的现有市厅级以上项目为依托,进行拓展研究。申请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弥补在研项目经费不足)》(附件4),所属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审批。

三、启动基金的管理

1.启动基金使用期一般为三年,逾期未申请者自动失效。

2.凡购置仪器设备应按照学校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3.启动基金开支应符合《荆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支出人员费。

4.启动基金按照项目的计划任务书中预算列支经费,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5.在启动基金使用期间,申请者若调离学校,应返还学校设备购置费以外的启动基金。

四、申报时间

各个申报类型的材料均于426日上午下班前由所在单位集中交至科技处A201办公室。其中申报新项目的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同时准备答辩PPT一份;申报其他类型者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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