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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民宗委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9-04-15 08:35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和工作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经省民宗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将20198个民族宗教研究项目(见附件1)委托给省内有承接能力和研究资质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实施。为做好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理论探索与对策研究,为加快实现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小康、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第1-5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民族宗教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优势;第6-8项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以及与所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研究专长。课题申请人必须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担负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实质性研究任务。

2.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北省民宗委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1个课题。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422日上午下班前。申请人将填好的《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科技处A201办公室,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114340@qq.com,逾期恕不受理。
 
四、课题立项

省民宗委将综合课题申报情况分专题组织相关申报人进行磋商,最后确定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委托结果将在湖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一经达成,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即可获得50%的课题研究启动经费,余下研究经费将按照《湖北省民宗委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和委托协议书的规定进行拨付。

联系人:杨敏、孙静娴;联系电话:2356536

附件:1. 湖北省民宗委2019年度研究项目委托任务书2. 湖北省民宗委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

   科技处

 2019415

附件【附件2:省民宗委研究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9年研究项目委托任务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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