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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9-03-14 16:16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我会于前期组织了征集选题及制作课题指南工作,经省委宣传部审定批准,2019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19824日至98日,审核时间:99日至910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七、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由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保证材料真实性。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2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一并报送。

 

3.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4.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为2019912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电话:07242356536   联系人:杨敏、孙静娴

 

电子邮箱:42114340@qq.com

 

 

附: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19314

 

附件【附件: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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